Tuesday, March 10, 2009

要幸福哦~

今天在Facebook看见某人和某人的合照,但某人死鸭子嘴硬,不承认~呵呵~不管怎样,若是真的,我这个超级无敌好朋友兼自己人可是力挺到底哦!我绝对赞成某人的姐弟恋啦~因为本人也是姐弟俩的~咔咔!要幸福哦!看见你这样,我打从心底的为你感到高兴,因为你也许已经找到适合你的人了~
原本想把那个地方link过来的~不过还是算了啦!哈哈~有留意我的部落的朋友,尤其是我两位老婆,聪明的你,应该猜到是谁了吧!我们一起祝福他吧!见到他时,记得要他带她出席SK Nite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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